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铁路运输  指有固定的运行轨道,以铁路机车、客、货车辆为运输工具,承担旅客、货物运送任务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全天候、大批量、长距离、成本低、高效率的现代化运输特点,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起骨干力量的重要运输方式。我国铁路运输是由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及专用铁道组成,主要承担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和中长途旅客运输。

铁路货物运量  指使用铁路货车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

货物发送吨数  指在一定时期内全国铁路营业车站所承运的货物总量,包括本站承运的货物和由国外、新线、地方铁路、新线接运的货物和不同轨距倒装的货物,是根据铁路货物运输的原始单据(货票)所记载的重量计算的。

铁路旅客运量  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客车运送的旅客人数。铁路旅客运量的计算方法:不论票价多少或行程长短,均按单程计算为一人次;不足购票年龄免购客票的儿童,不计算运量;月、季票按每月往返各21人次计算。

旅客发送人数  指购买客票在铁路各营业站和乘降所乘车的旅客人数、在列车内补票(即车补)和到站补票(即站补)的旅客人数、由国外及新线接运的旅客人数之和并减去退票人数。

民用航空运输  指利用飞机和空中航线运送旅客和货邮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和不受地形限制的特点。航空运输成本高、运量小,适合对时间要求高的运输事务。

民用航空航线里程  指统计期间内全部民用航空航线的航线总长度。航线长度指民用航空航线的计费距离。计算航线里程可按重复和不重复两种方法,前者是指各航线长度相加的总和;后者则要扣除各航线之间相同航段重复计算的部分。

国际航线  指航线中任一航段的起讫点(技术经停点除外)在外国领土上的航线。

民用机场数  是指供民用航空飞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数。

民用航空客运量  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旅客人数。成人和儿童各按一人计算,婴儿不计人数。每一特定航班的每一旅客只计算一次。唯一例外的是,乘坐定期航班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的旅客,同时计算一个国内旅客和一个国际旅客。

民用航空旅客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公共航空运输单位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旅客运送距离乘积之和。计算公式为: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旅客×该旅客起程与到达港间距离)

=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旅客平均运距

民用航空货邮运量  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货物、邮件重量。每一特定航班的货邮只计算一次。唯一例外的是,定期航班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运输的货邮,同时各计算一次国内货邮和一次国际货邮。

民用航空货邮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公共航空运输单位实际运送的货物、邮件的重量与相应的货邮运输距离乘积之和。计算公式为:

货邮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邮重量×该批货邮运送距离)

公路运输  指以汽车为主在公路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线路网密度大、分布广、运输中转环节少等特点,适合承担短途旅客、货物运输及铁路、公路、航空港、站的集散、接运任务。

公路里程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技术等级的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公路通过小城镇(指县城、集镇)街道的公路里程和公路桥梁长度、隧道长度、渡口的宽度以及分期修建的公路已验收交付使用的里程,不包括大中城市的街道、厂矿、林区生产用道和农业生产用道的里程。两条或多条公路共同经由同一路段,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里程长度。按公路技术等级分为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其中等级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该指标可以反映公路建设的发展规模,也是计算运输网密度等指标的基础资料。

水路运输  指利用船舶、排筏和其他浮运工具,在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和海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在水运运输中,远洋及江海水运干线具有成本低、运量大的特点,适合于大宗货物的运送;支流小河运输线星罗密布,深入小港小巷,沟通城乡货物运输和人员出入。

港口  指位于江河湖海或水库沿岸,具有一定的设施和条件(如装卸机械、仓库堆场、码头泊位、客运设备等),供船舶停靠、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生活物料供应或其他专门业务的地方。包括港内水域及紧接水域的陆地。按港口所处的水域分为海港、河港、湖港等;按港口是否对外国船舶开放分为对外开放港口和不对外开放港口。

管道运输  指以管道输送的方式将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其他气体等输送到用户的一种运输形式。包括油气田企业直接通向炼油厂、化工厂、电站等用户及装车站、油码头的管道,炼油厂通向用户(包括商业石油公司油库)的成品油、气管道,管道运输企业通向用户及装车()栈桥、油码头的管道;不包括油气田、炼油厂内的集输管线和工艺管线,油气井口输送到集气站或经集气站到净化处理装置的管线。

   货(客)运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它是反映运输业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数量指标,也是制定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研究运输发展规模和速度的重要指标。货运按吨计算,客运按人计算。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别,均按实际重量统计。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客运量统计; 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

  货物(旅客)周转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它是反映运输业生产总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编制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计算运输效率、劳动生产率以及核算运输单位成本的主要基础资料。计算货物周转量通常按发出站与到达站之间的最短距离,也就是计费距离计算。计算公式为:

货物(旅客)周转量=∑货物(旅客)运输量×运输距离

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  指经水运进出沿海主要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包括邮件及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包裹以及补给运输船舶的燃、物料和淡水。货物吞吐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口、出口吞吐量,按货物交流性质分为外贸货物吞吐量和国内贸易货物吞吐量。货物吞吐量的货类构成及其流向,是衡量港口生产能力大小的重要指标。

输油()  指输油气管道实际输送的油气数量。计算一条管线的管输量指首站和各进油点的输出量之和。一个单位管几条输油气管线,在计算输油气量时,应分别列出每条管线的输油气量。天然气按一千立方米折一吨原油计算。

输油()周转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输油气管道输送油气数量与输送距离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输油气周转量=输油气量×输油气里程-自用量×输油气里程

   邮路  指各邮政局所、代办所之间及邮政局所、代办所与车站、码头、机场、转运站、报刊社之间,由自编或委代办人员按固定班期规定路线交换邮件、报刊的路线。包括农村地区运邮为主兼投递邮件、报刊的路线。不包括城市、农村地区纯投递(邮件报刊所走的)路线。邮路按级别分为:国际及港澳邮路、一级邮路、二级邮路、市内邮路、农村邮路;按运输工具分为:航空邮路、铁道邮路、汽车邮路、水运邮路、其它邮路。

农村投递线路  指农村邮政支局所自编或委办人员按固定班期、规定路线至农村乡()、行政村等收件单位投递邮件、报刊所走的路线。

邮电业务总量(又称通信业务总量)  指以价值量形式表现的邮电通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电通信服务的总数量。邮电业务量按专业分类包括函件、包件、汇票、报刊发行、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邮政储蓄、集邮、传真、长途电话、出租电路、移动电话、分组交换数据通信、出租代维等。计算方法为各类产品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之和,再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的服务收入。该指标综合反映了一定时期邮电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研究邮电业务量构成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邮电业务总量=∑(各类邮电业务量×不变单价)+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收入

=邮政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

移动电话用户  指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占用移动电话号码的电话用户。用户数量以报告期末在移动电话营业部门实际办理登记手续进入移动电话网的户数进行计算,一部移动电话统计为一户。

固定电话用户  指在电信运营企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并已接入固定电话网上的全部电话用户。包括普通电话用户、公用电话用户、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NISDN)用户、智 能网专用接入终端用户等。按行政区划分为城市电话用户和农村电话用户。1997年以前,“市内电话用户”是指接入县城及县以上城市的电话网上的电话用户; “农村电话用户”是指接入县邮电局农话台及县以下农村电话交换点,以县城为中心(除市话用户外)联通县、乡()、行政村、村民小组的用户。从1997年起,电话用户数分组调整为以用户所在区域划分为“城市电话用户”和“乡村电话用户”,与过去的按市内电话和农村电话划分方法不同。而电话用户总数、电话机总部数统计范围不变。

城市电话用户  指直辖市、省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区、市郊区及县城(包括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关区或行政建制相当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接入局用交换机的电话用户数,包括分布在农村地区的独立工矿区、林区、驻军等接入局用交换机的电话用户数。

农村电话用户  指县城关区以下的集镇和农村接入局用交换机的电话用户数。

住宅电话用户  指安装在居民住宅或农民家里并按照住宅电话用户登记注册和收费的电话用户。包括私人付费、单位付费和按规定免费安装的住宅电话用户。

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  指移动电话交换机根据一定话务模型和交换机处理能力计算出来的最大同时服务用户的数量。

电话普及率  指报告期行政区域总人口中,平均每百人拥有的话机数。计算公式:

 

 

城市公共交通  指城市中供公众乘用的、经济方便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包括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索道、缆车)、出租汽车、公共轮渡等客运交通设施。

运营线路网长度  指公共交通线路所通过的运营线路净长度。计算公式为:

运营线路网长度=运营线路总长度-∑重复的线路长度

运营线路总长度  指全部运营线路长度之和。计算公式为:

运营线路长度=∑各条运营线路长度

=∑〔1/2(上行起点至终点里程﹢下行起点至终点里程﹢上下行终点掉头里程〕

单向行驶的环行线路长度等于起点至终点里程与终点下客站至起点里程之和的一半,不包括折返、试车、联络线等非运营线路。

公交专用车道  指为了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而科学、合理设置的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

运营车数  指城市中用于公共交通运营业务的全部车辆数。地铁和轻轨在统计时一自然节为一辆。出租汽车指已经领取出租汽车专用牌照的运营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长期行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车辆。

轮渡运营船数  指用于城市客渡运营业务的全部船舶数。不含旅游客轮(长途旅游;市内供游人游览江、河、湖泊的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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