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京市统计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3月11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统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咨询情况)、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它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68787612。
一、概 述
2013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基础、以服务310直播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完善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497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无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它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
2013年,我局统计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在市委宣传部、相关媒体和各区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普查宣传纳入政府宣传的工作日程和各家新闻媒体的重要选题。单位核查期间,310直播网通过主要媒体刊登播放专题访谈、清查公告、公益广告等经济普查宣传广告,增强了社会公众依法普查意识,提高了普查对象的重视与配合程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去年末,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南京市统计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5件、市长信箱2件。主要内容有涉及有关GDP、智慧城市、卫生和农业数据等。上述申请均已按时回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75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和当面咨询接待约50次,接听咨询电话约700次,网络咨询2次。
五、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行政复议案,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情况: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为局机关办公室。政府互联网站工作平台中涉及的机构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法律法规政策、统计信息等内容由相关处室及时更新、发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工作人员职务分别为:办公室主任、人教处处长、法规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办公室调研员。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无。
(三)本年度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本年度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收费。无。
七、其它工作情况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上,有两次超时回复现象,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整体搬迁,网站改版等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创新工作思路、丰富信息内容、拓展公开范围,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一)紧紧围绕建立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要求,扎实推进统计服务方式的改革创新。主要包括:创新统计监测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改进统计服务方式,加强对预期性指标、调控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的预警监测力度。创新统计服务形式。编制“主要数据生产流程公示书、统计数据科学应用说明书、定期数据发布承诺书”等“三本书”。创新统计宣传方式,讲好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故事,讲好统计客观真实、揭示规律的故事,讲好统计人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故事。
(二)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统计重点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统计“三个提高”相结合,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相结合,与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相结合,以改革发展的时代精神,凝聚统计创新的正能量。
(三)加强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要与时俱进,完善政务公开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以《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和统计宣传制度,积极探索和研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九、说明与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497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497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檔数 | 条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
申请总数 | 条 | 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7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4)“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
(5)“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
(6)“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
(7)“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
(8)“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
(9)“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
(10)其它原因 | 条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70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递送费 | 元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7、其它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